德法相融解积怨 柔性调解护稚心 ——金石桥法庭联动道德评议巧化尖锐离婚纠纷
2026-08-04 12:37:2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魏炜 | 点击量:523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魏炜)

家事纠纷难以一判了之。近日,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金石桥法庭将法治与德治有机融合,创新“法庭审判+道德评议”联动调解模式,情理交融、德法并举,成功调处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,促使双方摒弃积怨、平和解约,切实守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
庭审对峙积怨深 探望冲突露症结

彭某(男)与彭某(女)因性格差异、家庭琐事感情破裂,男方提起离婚诉讼。庭审中,双方在子女抚养权、抚养费等核心争议上对立激烈,多次发生争执,常规调解陷入僵局。

庭审间隙,男方父母前往女方住所探望孙女,因抚养问题再次发生言语冲突。年幼的孩子目睹亲人争执后惊恐哭泣,致电母亲反复呼喊“妈妈”。这一幕让承办法官意识到,简单判决虽能界定权责,却无法化解积怨,极易衍生探视、抚养等次生纠纷,令孩子持续承受伤害。为从根源化解心结、阻断矛盾对未成年人的次生伤害,法庭摒弃“一判了之”,启动“法庭+道德评议”联动解纷机制,特邀金石桥镇道德评议委员会会长郑大长驻庭参与调解,以德治柔性疏导消融对立,全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。

德润人心破僵局 唤醒亲子责任担当

调解中,郑大长坚持道德疏导先行、情感破冰前置。他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与诉求,充分尊重理解当事人情绪,逐步消解对立心态,为理性协商营造良好氛围。

面对孩童因家庭争执受惊落泪的情形,郑大长立足公序良俗与传统家风,以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”切入,深入阐释父母对立纷争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成长发展的长远危害。情理交融的劝导让双方深刻认识到:婚姻可依法解除,但为人父母的责任始终存续,一味争执最终受损的是孩子。在伦理教化与温情疏导的双重作用下,双方情绪逐步平复,主动放下对立,自愿接受调解。

法治托底明边界 情理兼顾定共识

情绪平稳、协商基础具备后,承办法官黄鹏顺势开展法治释明。他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,系统解读离婚条件、抚养权裁判标准、抚养费核算及财产债务分割原则,清晰分析诉讼风险与调解优势,引导当事人跳出情绪对立误区,回归理性维权轨道,并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搭建起合法合理、兼顾情理的调解框架。

为精准化解争议,法庭采取“背靠背沟通、面对面磋商”分层调解。通过单独谈心掌握双方诉求与心理底线,甄别争议焦点;分歧收窄后,组织集中协商,逐项细化子女抚养、探视安排、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等事项,逐条打磨方案,确保合法、合理、各方认可。经多轮调解疏导,双方放下恩怨、互谅互让,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,并当庭承诺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,配合履行抚养、探视义务,共同营造温暖成长环境,真正实现和平解约、好聚好散。

德法共治暖家事 多元共治践初心

本案是金石桥法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、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。法庭发挥基层解纷优势,联动道德评议、社会贤达力量参与调处,有效弥补单一司法裁判柔性不足的短板,构建起“法官释法定分、贤达说理凝心、道德评议育人”的多元共治解纷格局。

该模式有效破解了尖锐家事纠纷“判而不和、结而未了”的突出问题,以道德教化软化对立情绪,以法律规制明确权利义务,以人文关怀守护未成年人权益,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,又彰显家事司法温度,从源头防范矛盾激化与代际传递。

下一步,金石桥法庭将持续深耕家事审判,优化“德法相融、多元联动”解纷机制,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,化解家事矛盾、守护家庭稳定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持续擦亮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工作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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